企業標識設計是一種視覺藝術,人們在接受標識所傳達的信息的同時,對標識的美感也在起作用,引起人們對標識的美感沖動。公司標識的設計應遵循以下美學原則:
一、統一和變革
標志愈加簡單,愈加簡練,愈加有一種美感。人在看圖形的時候會有一種愉悅的感覺,所以統一是標志圖形設計的基本原則。但是如果只有統一的,沒有變化的圖形,就不能給人以感覺刺激。讓人覺得枯燥乏味,就像一片沒有生命的平靜之水,所以過分的統一讓人覺得刻板單調。但是太多的變化必然又會導致混雜和繁雜。變中求變,變中求變,是解決這個問題的規律所在。我們所說的“變中求統一”,主要是在構成圖形美感圖案的點、線、面、體、色、質、量等方面去發揮其一致性,尋求其內在聯系。但在統一中求變,是在有機的聯系中運用審美因素中的差異性,導致矛盾與變化。它的變體一般有簡化,夸張,添加,省略等。
二、對稱和平衡
“對稱”是指以一條直線為中心,兩面形像相同或相近,世界上有許多物象都是以對稱的形式存在的,對稱也是人們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。它有四種形式,即完全對稱、相似對稱、反向對稱、放射對稱。平衡點就是尋求非對稱的平衡點。
在設計構思上,平衡是指在一定空間范圍內,形體之間的視覺力感與形體之間的平衡關系。從設計構思的形象思維角度來看,人們在長期的社會生活實踐中,已經產生了某些審美的視覺平衡心理。相對于完全對稱形式,均衡形式更多的是靈活和輕巧。平衡的造型和空間外觀依賴于視覺感受。也就是說,在自然科學研究中,視覺平衡并非邏輯思考。“對稱”和“均衡”是商標標志的兩種基本構成形式。使用這種構成形式,主要取決于對內容和功能的要求。
三、類比和聯想
類比即類比和模仿,是事物形象之間的折射、寄寓、暗示和模仿。其中聯想是一種創造性思維方式。這并非一種理性美的表征,而是與某種美好的事物形象相聯系的。這使得標志圖形別具風格,使標志圖像產生延展效果。圖形造型的比擬與聯想,其特征是形式的真實感和直觀性,或接受自然事物的啟示,對形態進行提煉、概括、抽象和升華。采用此方法造型的特點是,在似與不似之間穿插,很有韻味。形與形,事與事,意與意,意與形,義與無義,有義與無義。象征式的標識,比較含蓄,有一定的聯想和寄托,但必須設計巧妙,能讓人容易理解,否則會讓人費解,而降低標識的作用。
四、節奏和節奏
韻律和韻律是物體成分(包括圖形成分)經常重復的特性。樂曲中,節奏表現為各種時值和力度的音調,以及交替變化的對比關系。節奏是由一定的比例和規律決定節奏的變化。節奏美是條理性、重復、連續等藝術形式的表現,韻律美則是抑揚的節奏有規律的重復,有組織的變化。當代符號,對節奏的研究和運用更為深入。韻律不僅僅體現在圖形上,還體現在造型元素的“線條”上。舉例來說,直線本身只有長度和粗細的變化,而沒有韻律,一旦量的變化與藝術的變化相統一,就會產生韻律感,這是通過韻律的漸變來表現的。如逐漸變大變小,變多變少,變長變短,變粗變細,變密變疏,在色調上表現為漸強變弱,漸深變淺,漸濃變淡。
設計時若將線條的長短、粗細、方位等進行不同的變化與功能的結合,則會創造出不同的韻律形態美感。
5.協調與對比
我們所說的調和,就是相互接近,相互協調,相互聯系,具有完整統一的作用。自古以來,和諧就是美的形式法則的主要內容。它的具體內容包括表現手法的齊一性、形體的連貫性、線面性、色彩的協調性等。反差則表現為相互影響,相互襯托,更加突出各自的特點。
對比與調和在標志設計中應用極其廣泛,如大小、方向、虛實、高低、粗、窄、長、長、直、厚、升、降、散、散、動等對比中又著重于對比中求調和的因素,以求達到多樣統一的效果,所以在標志設計中要善于制造對比中的矛盾,也要善于解決矛盾,調和中有矛盾,對比中有協調。常見的對比方法有形狀對比,顏色對比,排列對比,紋理對比,感覺對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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